您現在的位置: test4exam >> 高校招生 >> 單招考試 >> 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5年高職提前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5〕5號)的文件精神,結合學院的實際,特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全稱為浙江旅游職業(yè)學院,是國家旅游局與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的公辦高等旅游院校,隸屬于浙江省旅游局。學院是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是全國旅游院校中第一所通過聯(lián)合國世界旅游組織旅游教育質量認證的院校和唯一一所國家旅游局旅游教育標準化示范院校,是國家4A級旅游景區(qū),也是中國旅游教育“五星聯(lián)盟”院校之一。
第三條 學院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yè)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fā)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第四條 學院是一所旅游特色鮮明的多學科高等職業(yè)院校,以就業(yè)為導向,致力于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
第五條 學院位于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qū),占地面積1080畝(其中千島湖校區(qū)500畝),具有完善的現代教育教學設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學資源,產學合作廣泛。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院2015年面向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270名計劃。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專業(yè)名稱 |
計劃數 |
招生對象 |
學制 |
酒店管理(迪拜實驗班) |
50 |
普高生(文科30人,理科20人) |
三年 |
空中乘務 |
220 |
普高生(文科130人,理科90人) |
三年 |
第七條 專業(yè)培養(yǎng)方向。具體如下:
1.酒店管理(迪拜實驗班):培養(yǎng)具有扎實的國際酒店經營管理與服務所需理論知識和熟練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職業(yè)形象、人文素養(yǎng)和較強的英語應用能力,熟悉國際頂級酒店行業(yè)的慣例,適應國際知名品牌酒店及其相關行業(yè)所需要的高技能應用型的國際酒店人才。
2.空中乘務:培養(yǎng)具有扎實的空中乘務所需理論知識和熟練操作技能,具有良好職業(yè)形象,面向各航空公司空中乘務及地面相關崗位。
第八條 高職提前招生結束后計劃如有余額,則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轉入我院浙江省高職批次統(tǒng)招計劃。
第四章 報名辦法
第九條 報考條件:符合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辦理浙江省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手續(xù)的高中畢業(yè)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身體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guī)定體檢合格。五官端正、身材勻稱,面、頸、手部等日常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形體勻稱步態(tài)自如,動作協(xié)調,無“X”形腿、“O”形腿;矯正視力1.0以上,無色盲;口齒清楚,中英文發(fā)音基本準確;性格開朗、有親和力,具有社會責任感和一定的應變能力。各專業(yè)身高要求如下:
、倬频旯芾(迪拜實驗班):女生160cm~170cm,男生170cm~180cm;
、诳罩谐藙眨号164cm~173cm,男生174cm~183cm。
4.學業(yè)水平考試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C等,其它科目不限。無浙江省普高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無法報考我院高職提前招生。
第十條 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6日-3月20日
2.報名方式:登陸我院招生信息網(http://zs.tourzj.edu.cn)進行網絡報名。報名時按要求填寫和提交相關信息,具體按報名須知要求完成報名工作。
第十一條 確定報名資格
酒店管理(迪拜實驗班)專業(yè)符合報考條件,且達到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線的考生有資格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環(huán)節(jié)。空中乘務專業(yè)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統(tǒng)一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環(huán)節(jié)。我院將成立專家評審組對考生報名材料和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進行審核,確定參加我院高職提前招生名單。
第十二條 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根據要求在現場確認前進行繳費,我院報名考試費為110元。
第十三條 現場確認
專業(yè)名稱 |
現場確認時間 |
空中乘務 |
2015年3月27日 |
酒店管理(迪拜實驗班) |
2015年4月11日 |
不經過現場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F場確認時,考生需攜帶物品如下:
、僬憬糜温殬I(yè)學院2015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在報名系統(tǒng)中打印,需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
、谏矸葑C原件。
、凵暾埶刭|特長分佐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提交證件等相關材料者不予受理。
第五章 專業(yè)志愿填報
第十四條 每個考生只可填報一個專業(yè)志愿,在網上報名時必須明確填寫專業(yè)志愿。
第六章 考試與評分
第十五條
1.綜合素質測試。由學院自主命題和組織考試:
(1)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組成
專業(yè)名稱 |
面試成績 |
素質特長分 |
總分 | ||
形象氣質 |
英語口語 |
職業(yè)素養(yǎng) | |||
空中乘務 |
150分 |
130分 |
50分 |
最高20分 |
350分 |
酒店管理(迪拜實驗班) |
100分 |
130分 |
100分 |
素質特長分賦分說明:高中段學習期間,在國家教育部或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文藝(聲樂、器樂、舞蹈)競賽中獲得個人第1、2名或一等獎得20分,個人第3、4名或二等獎得15分,個人第5、6名或三等獎得10分。同時符合多個項目的考生,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項分值,不得累計,每位考生最高素質特長分值不超過20分?忌刭|特長分須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確認。相關佐證材料須在現場確認時提供給工作人員查驗,逾期提交證件等相關材料者不予受理。
(2)面試時間:
專業(yè)名稱 |
日期 |
空中乘務 |
2015年3月28日 |
酒店管理(迪拜實驗班) |
2015年4月12日 |
(3)面試內容:
、傩蜗髿赓|:考核外貌、形態(tài)、氣質;
、谟⒄Z口語:考核英語發(fā)音及聽力;
、勐殬I(yè)素養(yǎng):考核專業(yè)認識、職業(yè)意識及職業(yè)適配度。其中空中乘務專業(yè)設才藝展示環(huán)節(jié),才藝展示可展示唱歌、跳舞、樂器書畫、朗誦、武術等特長。
(4)面試環(huán)節(jié):
空中乘務:面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主要考核形象氣質,分兩輪進行,考生每組10人進入考場。所有考生均參加第一輪初試,通過者掛紅牌,等待復試;未通過者進入第二輪初試,通過者掛藍牌,等待復試;第二輪未通過者掛黃牌,等待復試;復試分兩個考場,一個為英語考場,考核英語口語、聽力;一個為職業(yè)素養(yǎng)考場,對形象氣質和職業(yè)素養(yǎng)(含才藝展示)等方面具體打分。所有考生單獨分別進入兩個考場,先英語考場,再進入職業(yè)素養(yǎng)考場,職業(yè)素養(yǎng)考場每人每個考場考試時間約3分鐘。復試結束后交回測試號、紅牌(或藍牌、黃牌)結束考試。
酒店管理(迪拜實驗班):分兩個考場,一個為英語考場,考核英語口語、聽力;一個為職業(yè)素養(yǎng)考場,對形象氣質、職業(yè)素養(yǎng)等方面具體打分?忌鷨为氝M入考場,每人每個考場考試時間約3分鐘。考試結束后交回測試號結束考試。
(5)評分方式:
空中乘務:初試由所有參加考評的考官對考生逐個評判,贊同的考官票數多于半數時該生即為通過此輪初試。復試時考官根據考生形象氣質、英語口語、才藝展示和職業(yè)素養(yǎng)情況獨立分別評分。工作人員匯總各考官的評分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平均分為該考生的最終得分。評分過程不作解釋。
酒店管理(迪拜實驗班):考官根據考生形象氣質、英語口語、職業(yè)素養(yǎng)情況獨立分別評分。工作人員匯總各考官評分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平均分為該考生的最終得分。評分過程不作解釋。
(6)面試考官: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綜合素質測試專家?guī)熘谐槿】脊伲M織若干個考評組(須有行業(yè)專家擔任考官),每組由5位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和2位工作人員組成?荚u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進行綜合素質測試。
2.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
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由語文、英語、X科目三門科目成績組成。X科目是在除語文、英語之外,另9門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中選擇的一門最高等第科目。具體成績折算方法如下:
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第 |
A |
B |
C |
C以下 | |
折算分數 |
語文 |
120 |
96 |
72 |
48 |
英語 |
150 |
120 |
90 |
/ | |
X科目 |
80 |
64 |
48 |
32 |
3.總綜合成績計算
總綜合成績=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第七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六條 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guī)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zhí)行招生工作“八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十七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guī)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已錄取的考生如查出體檢不符合高考相關規(guī)定,將按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線劃定。酒店管理(迪拜實驗班)根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科類(分文科、理科)計劃1:2.5的比例劃定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線,上線考生有資格參加綜合素質測試。達到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線,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總分同分的,都有資格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如果招生計劃數與符合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報考條件人數比不足1:2.5,則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實際比例?罩谐藙諏I(yè)不劃定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線。
第二十條 確定擬錄取與備錄考生名單和公示。各專業(yè)考生按專業(yè)(分文科、理科)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以總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考生名單。學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考生名單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在總分名次排序遇成績同分時,依次按英語、綜合素質測試、語文的成績高低排名。具體如下:
專業(yè)名稱 |
科類 |
計劃數 |
擬錄取 |
備錄 | ||||
比例 |
人數 |
排名 |
比例 |
人數 |
排名 | |||
酒店管理(迪拜實驗班) |
文科 |
30 |
1:1 |
30 |
1~30 |
1:1 |
30 |
31~60 |
理科 |
20 |
1:1 |
20 |
1~20 |
1:1 |
20 |
21~40 | |
空中乘務 |
文科 |
130 |
1:1 |
130 |
1~130 |
1:0.5 |
65 |
131~195 |
理科 |
90 |
1:1 |
90 |
1~90 |
1:0.5 |
45 |
91~135 |
第二十一條 考生選定錄取?忌谝(guī)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查詢本人所報考各院校(專業(yè))錄取情況。被擬錄取的考生,可選定其中1所院校(專業(yè))作為錄取結果?忌惠嗊x擇結束后,已被正式錄取考生的其他學校擬錄和備錄資格隨之失效。院校的缺額計劃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順序遞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二十二條 辦理錄取手續(xù)。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yè)錄取工作結束,按規(guī)定辦理錄取手續(xù),未完成計劃轉入統(tǒng)一招生錄取。提前招生已錄取考生,自主招生不再錄取,不再參加當年后續(xù)各類普通高校招生。
第二十三條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對在新生復查中發(fā)現的其他問題,按《浙江旅游職業(yè)學院學籍規(guī)定》處理。
第八章 日程安排
第二十四條 工作進程安排(如有變動,以學院最后通知為準)
程序 |
日程安排 |
日期 |
考生報名 |
網絡報名 |
2015年3月6日~3月20日 |
學業(yè)水平考試 成績線劃定 |
酒店管理(迪拜實驗班)專業(yè)按照錄取規(guī)則規(guī)定的比例劃定 |
2015年4月5日前 |
繳納報名考試費 |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根據要求進行繳費 |
現場確認前 |
現場確認 (領取準考證) |
空中乘務 |
2015年3月27日 |
酒店管理(迪拜實驗班) |
2015年4月11日 | |
綜合素質測試 (面試) |
空中乘務 |
2015年3月28日 |
酒店管理(迪拜實驗班) |
2015年4月12日 | |
成績查詢 |
考生可登陸報名系統(tǒng)查詢考試成績 |
2015年4月15日前 |
確定擬錄取和備錄考生名單 |
確定擬錄取和備錄考生,并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服務平臺 |
2015年4月15日前 |
擬錄取和備錄考生名單公示 |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進行公示 |
具體時間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guī)定執(zhí)行 |
考生選定錄取結果 |
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結果 |
具體時間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guī)定執(zhí)行 |
辦理錄取手續(xù) |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辦理有關手續(xù),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
具體日期待定 |
入學注冊 |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報到,辦理交費注冊手續(xù) |
2015年9月(具體日期待定) |
第九章 招生監(jiān)督
第二十五條 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招生監(jiān)督電話0571-83899739。
第十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條 學院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按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關于規(guī)范和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浙價費〔2014〕240號)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收費標準均以省物價局最后核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學院建立了完善的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形成了“獎、助、貸、勤、補、免、輔”一體的“七彩陽光助學計劃”。學院設有新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金、學院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新生愛心助學券、愛心基金、貧困生交通補助、特困生商業(yè)保險補助、特困生生活用品減免、貧困生學費減免、貧困生考證補助、陽光助跑等資助政策,建立了大學新生“綠色通道”制度。
此外,學院為解決低保、殘疾、失業(yè)等特困家庭學生,及災區(qū)學生入學難問題,特設立了“新生愛心助學券”,只要符合條件的學生都可以申請“新生愛心助學券”,用于抵扣學費。
第十一章 招生咨詢
第二十八條 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負責接待及解答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Copyright ©2013-2015 江浙滬招生考試網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蘇州市姑蘇區(qū)閶胥路483號(工投創(chuàng)業(yè)園) 電話:0512-85551931 郵編: 214000
郵箱: [email protected] 版權所有:蘇州邁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蘇ICP備15050684號-2